條款及細則

條款


1. 預訂是以先到先得政策執行,不設任何位置預留。

 

2. 「即時預訂」是乘客必須成功地通過在線支付,款項經核實無誤後才會被確認。

 

門票團線下預訂是乘客按本公司銀行成功過數,款項經核實無誤後才會被確認。

 

本司在收集、儲存、使用及傳送個人資料時尊重乘客的法定私隱權,而本司的政策在於保證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所有要求,本司一定確保本司的職員按照最嚴格的安全及保密標準遵守有關規定。只有乘客必須向本司提供個人資料時,本司才會向乘客收集個人資料。

 

3. 門票團乘客成功付款後,請保留發送到閣下指定手機號碼內的SMS訊息作為登車門票。

 

4. 門票團的起點及終點必須為香港九龍尖沙咀半島酒店。

 

5. 乘客嚴禁攜帶易燃物品或一切違法及滋擾物品或使用手提式擴音器或懸掛橫幅標語。

 

6. 門票團2歲或以下兒童,如由成人陪同而不佔座位,可免費乘車。

 

7. 未經本公司同意,乘客不可攜帶任何手提型行李上車。

 

8. 未經本公司同意,乘客不可攜帶任何寵物乘車。

 

9. 開車時間前十分鐘集合,逾時不候。

 

10. 座位由本公司安排,座位有可能被分開,亦有可能會與其他乘客拼桌。

 

11. 包團客戶在預訂時須繳付五千元按金。該按金在完結旅團,沒有任何損毀弄污或氣味情況及其他問題下,三個工作後將全數無息退回,如有損毀弄污或氣味或欠款,則會於按金內扣除及/或本公司有權要求客戶補回差額。如按金不足以彌補,客戶同意繳付本公司一切差額或所帶來的一切損失。

 

12. 巴士在行駛期間乘客不得離開座位或在車上走動。

 

13. 乘客未經本公司同意不能自攜飲品(包括含酒精或非酒精類)或食品上車。此外,香港法例嚴禁乘客在車廂內吸煙。如發現包團時,車上有人吸煙,本司有權立即停止服務而不作任何補償,並會在按金扣除不少於港幣3000元作除味費,如因氣味導致本司要停業作清理,本司會追討一切損失。

 

14. 未經本公司許可,客人不能自攜酒精類飲品。即使經本公司同意攜帶,需按帶酒數量收取按金,如因酒後嘔吐或倒瀉以令巴士上的梳化、地板或餐桌等地方造成污漬或氣味,客人同意本司會收取不少於港幣3000元作清潔費和除味費,如因此導致本司要停業作清理,本司會追討一切損失,如損失超出按金額,客人同意需補回差額。

 

15. 務請包團客戶保持清潔,本司會在你或你的團員使用後作檢查,如發現有任何損壞、污漬或氣味,本司會於已繳交的按金扣除作清潔或還原或重新購買之用途,如按金數目不足以彌補損失,本司會再發出付費通知或作進一步民事索償。

 

16. 不得在車上作出違反香港法例的事情,如因此令本公司給政府部門檢控或懲罰,本公司會向該人士作民事索償一切損失。

 

17. 如本公司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準時到達甚至未能提供服務,本公司會按比例收取提供服務時間的費用,而本公司最高的罰則是退回已收取的費用,而不會賠償租用者及乘客因未能提供服務而引起的損失。

 

18. 乘客必須遵照本司職員的安排或指示,如違反指示,本司有權終止服務而不作賠償。

 

19. 是次預訂服務只限觀光性質,乘客進行所有對外促銷活動、宣傳、拍攝或任何其他相類的活動,均不被允許在車上進行或發生。

 

20. 使用巴士的性質不能涉及不道德、誹謗、攻撃或富政治含意的活動,也不得引起本公司的尷尬或使其處於困窘的位置。

 

21. 任何示威或相關的請願行動均不得在車上遊覽期間進行;
除非事前獲得本公司書面同意,任何媒體的參與均不得在車上遊覽期間進行;
禁止在車上攜帶手提式擴音器;禁止在巴士遊覽期間作出公告或向公眾呼喊;
禁止在車內舉行儀式;禁止在車內外張貼或展示任何廣告橫幅、宣傳海報或招牌;
禁止在車上進行帶政治意味的宣傳活動或進行帶政治意味的其他裝飾;
禁止在巴士遊覽期間派發任何宣傳刊物(不論是向乘客或向公眾)。

 

22. 不得攜帶任何色情資訊/物件上車。

 

23. 所有乘客嚴禁對任何對人或財物構成危險、非法或侵犯的行為。

 

24. 凡基於對公眾或乘客安全的干涉,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巴士遊覽,並不需向乘客或客人承擔任何責任或作出任何賠償。

 

25. 取消政策
只有發生下述情況,水晶巴士控股有限公司會安排已訂票的客戶作退款或改期安排:

 

a. 巴士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導致未能啟程,包括但不限於巴士故障、交通意外、交通改道或天氣因素等。

 

b. 在啟程前3小時內,香港天文台發出8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

 

c. 在啟程前3小時內,香港天文台發出黑色暴雨警告。

 

26. 更改政策
在已訂購的啟程日期前14天或之前,客戶可有一次免費就已訂購的門票作出改期,如客戶作出第二次更改要求,本公司會收取票價的50%作行政費用,但本公司不保證客戶所想改的日子有剩餘門票。

 

27. 包團簽署者需負起團員的行為以帶來本公司一切損失之責任,而使用巴士時亦同樣受制於本網站上顯示的「條款與細則」內的一切條文。

 

28. 本使用條款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適用法律詮釋。